玉环县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及时安排部署,落实各项防治措施,做到未雨绸缪,防患于未然。
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搬迁。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,加快治理进度,将全县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,包括原先规划3年治理的12处隐患点,以及今年7月份以来新发生的4处较大灾害点和145处零星灾害点,全部纳入地质灾害治理一揽子计划,力争在今年一年内完成治理。具体由国土资源部门编制治理方案,督促指导有关乡镇(街道)抓紧组织实施,及时完成工程治理和周边居民避险搬迁工作。同时将隐患点民房拆迁纳入县廉租房工程,从中划出建设资金,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建造廉租房给予安置解决。
二是确保治理应急资金充足到位。为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顺利进行,县财政部门专门安排出一千多万元应急治理资金,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并规定可按治理项目预拨启动资金。同时,为保障资金的严格使用,每一笔治理资金下拨前,均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进行审核把关。
三是加强隐患点巡查预防。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,强化巡查监测责任,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、应急救灾、灾情速报等制度。在灾害点发生地设立警示标志,并针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作防灾避险明白卡,对其中险情较为严重的,及时进行人员转移。对单位、个人未经批准非法切坡建房,引发地质灾害的,由乡镇(街道)督促转移人员,并要求待工程治理完毕后恢复生产。
四是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。组织乡镇(街道)对公路沿线滑坡等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摸排,并统一交由县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治理。对于尚未直接影响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,则由县交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,纳入监测体系,落实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。
(玉环县国土资源局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