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县(市、区)国土资源局: 现将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〉》(国土资发〔2010〕117 号)转发给你 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与省厅利用处联系。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
附件:转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(试行)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