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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公告(第二号)

  根据中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《关于开展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》(浙土资党〔2010〕27号),决定面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选拔处级领导干部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  一、选拔职位

  1、调控与监测处副处长1个

  2、执法监察局副局长1个

   二、报考资格条件

    (一)基本条件

  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根据本次竞争上岗目标职位的任职要求,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思想政治素质好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文字写作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
    (二)资格条件

  1、省厅机关现任主任科员满三年(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);市局、县(市、区)局机关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三年;现任正科级满三年,其中副科级领导满三年(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930日)。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,符合学历、年龄等要求的可以报考。厅直属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领导;现任正科级领导满三年;现聘任副高以上技术职务满三年(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930日)。

  2、学历和年龄要求: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65101日后出生)。

  3、任职条件

  调控与监测处副处长: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;具有较强的研究分析和文字综合能力;从事综合文稿二年以上。执法监察局副局长: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;具有较强的行政执行力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以上等次。

    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

  (1)受过刑事处罚的;(2)处于党纪、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期内的;(3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(4)其他不宜报考的。

    三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
    1、报名时间

  20108月30—9月3截止时间为9月318时。

    2、报名方式

  采取组织推荐、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,报考人填写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》(面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)(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照片),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,交至厅人事处1009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571-88877820

  3、资格审查

 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(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),以及任(聘)职时间证明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一寸近照一张,交至厅人事处1009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571-88877820

  经资格审查,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5人的,则取消该职位的竞争上岗计划,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。

    4、有关要求

  (1)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。

  (2)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提供虚假信息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。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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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浙江省国土资源厅
发布时间:2010-08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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